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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部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期满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表

发布日期:2023-09-06  点击:

教师

姓名


序号

指标及比例

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得分依据

自评得分

考核组测评得分

思想政治

工作

(30%)

考核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

1.加分细则:

1) 全年无请假、调停课者加10分;

2) 评教:A10分,B8分,C6分;

3) 参加工会活动, 每参加一项加5;

4) 担任外语竞赛类评委,每参加一项加5

5教师竞赛类获奖:省级一等90分,二等75分,三等60分;院级一等60,二等54,三等48分;

6指导学生参加五大竞赛(外语类指“外研社杯”演讲比赛):省部级特等/一等90分,二等75分,三等60分;

7指导学生参加其他竞赛:省级一等30,二等25,三等20院级一等10分,二等6分,三等4

8)个人荣誉类:省级50分,院级30分,其他20分;

9) 临时承担系部安排的教学工作或其他工作10;

10) 进行创新性工作、主动承担额外工作等每项加10分。

备注:教师竞赛和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国家级奖项,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认定如同一类奖项,以获得最高奖项为主,不再累加

2.减分细则:

1) 学校、系部会议、讲座/论坛、其他教育活动等请假一次扣5分;

2) 调停课:因个人原因,每年有2 次及以下请假不扣分;请假2次以上,每调停一次课或调停一次监考(2学时)扣5

 

加分(依据、分值)



1.

2.

3.

4.

5.

...

.(依据、分值)

1.

...




思想政治总得分



序号

指标及比例

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得分依据

自评得分

考核组测评得分

教学工作(60%)

一、完成以下常规教学工作55分:

1. 达到规定教学工作量;

2.无迟到早退,无教学事故;

3.有布置作业并及时批改

4. 及时填写学生平时成绩记录表;

5. 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含指导学生外语类竞赛);

6. 完成院系指定的培训研修活动;

7. 参加同行听课、教学观摩、教学研讨、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

8. 阅卷;

9. 参与校系两级组织的各类监考及考务。

 

二、产生教学超工作量:

每超出20教分,递加1分,最多递加5分。

 

此大项最高分60分。

1.

2.

...






教学总得分



 

序号

指标及比例

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得分依据(可加行)

自评得分

考核组测评得分

科研工作10%

1. 论文:省级:90/篇;院级:15/篇。

2、立项:

1)省级以上纵向项目有经费:起始分30/项,再按60/万元递增;立项无经费:30/项。横向项目:50/万元。院级项目:25分。

2)申报但未立项,省级以上:5/项;院级:2/

3.专著、译著、编著等:

专著:国家级:20/万字,省级:15/万字。

编著或译著:国家级:15/万字,省级:10/万字。

工具书或参考书:8/万字。

(科研成果为第一作者或独著,第一单位为太原工业学院

论文(名称(略写)、刊物、发表时间)

论文得分:


1...


立项(项目名称、级别、时间、经费等)

立项得分:

1...


专著、译著、编著等(名称、字数等)

专著等得分:

1...





科研总得分



人事代理非专任教师

非专任教师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构成为思想政治工作30%,岗位职责70%。岗位职责考核见学校对在编人员管理岗的考核规定。外语部不再另外制定。

非专任教师岗位职责得分



系部合议总分及考核结果


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聘期满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合格

1、拒绝承担系部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2、聘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

3、在聘期满考核中弄虚作假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4、违规违纪或学术不端的;

5、工作失职,给学院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6、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7、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每项计分办法:以单项最高分教师分数作为满分,其余教师分数按照比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