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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15  点击:

(2017年5月17日党委常委会研宄通过)

“三会一课是对党员进行政治学习和教育,加强性锻炼的重要活动。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员的教育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由支部书记或由支部书记委托其他支部委员主持。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要求

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重要事项时,须有过半数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举行选举时,须有五分之四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不足上述人数但又必须召开时,必须报学院党委批准;

5.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6.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由支部书记委托其他支部委员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七一前后,要集中安排一次。

2.党课内容

(1)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4)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5)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6)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3.党课形式
(1)与电化教育相结合,丰富教育的多样性;2与社会调查相结合,保证教育的时代性;(3)与知识检测相结合,提高学习的积极性;(4)与典型报告相结合,强化教育的针对性;(5)与对话交流相结合,增强教育的灵活性。
  4.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五、本制度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