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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部课堂教学规定

发布日期:2023-11-07  点击:

   1.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 , 努力提高课堂讲授水平。

  2. 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 , 一般由讲师以上职称教师任主讲教师。助教开课者 , 应在开课前经过试写教案或讲稿 , 在教研室进行说课、试讲 , 经评定认为可开课者 , 经系上同意、在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教师的指导下授课。

  3. 任课教师应根据本门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 , 制定授课计划 , 写好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 , 经系主任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4. 授课前 , 教师要认真备课 , 教案原则上实行电子文本化。要明确每一堂课的目标要求、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具以及时间分配等。任讲师达三年以上老教师可写简案 , 助教和见习教师须写详案。教案的书写要做到条理清楚 , 不得敷衍塞责。教案中要体现采用多媒体授课的内容。

  5. 课堂教学内容要结合学生实际 , 做到精讲多练 , 实行启发式教学 , 注重培养学生学习兴趣 , 实行师生互动。要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 做到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 , 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统一 , 反对注入式和照本宣科 , 使学生在规定教学时间内 , 既能熟练掌握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 又能获得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堂讲授应注意做到如下几点:

  ① 遵守纪律 。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 , 为人师表。上课要提前进入课堂和实验室 , 严禁随意调课、迟到、提前下课 , 更不得无故缺旷。确需调课、停课和请假的教师 , 须事先获得系主任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要关闭手机 , 不得接打电话或收发短信;不得利用教学时间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其它事务。对于违反有关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 , 按《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② 条理清楚 。讲课要循序渐进 , 讲清基本概念 , 阐明问题的来龙去脉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 切忌脉络不清。

  ③ 重点突出 。授课中要主次分明 , 详略得当 , 举一反三。对于重点、难点 , 要讲清讲透 , 切忌面面俱到。

  ④ 板书简洁 。要求做到快 , 准、清晰、层次分明 , 书写要求文字规范、工整 , 切忌杂乱潦草。

  ⑤ 语言生动规范 。表述要准确易懂 , 深入浅出 , 切忌平铺直叙。课堂教学提倡使用普通话。

  ⑥ 不断改革创新 。改革教学内容 , 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材体系。提倡启发式、引导式、直观教学和演示实验等教学方式 , 以及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或其他教学手段 , 提高教学效果。每学期必修课程应用多媒体授课的比例不得少于该学期总学时数的 15% 。

  ⑦ 文明规范、教书育人 。教师在课堂上讲课 , 要注意衣着整洁大方 , 言行文明规范 , 在传授知识和技能 , 提高学生业务素质的同时 , 注意发掘教材的思想性 , 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 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 , 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 , 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⑧ 因势利导 , 循循善诱 。对于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和教学建议 , 要耐心解答 , 启发引导。

6. 每学期末, 任课教师要将所任课教案交教研室主任检查 , 并随时为上级领导或部门检查时提供教案依据。系办公室和公外部每学期末要对教师上交的教案进行撰写质量检查 , 并挑选或评选出优秀教案 , 供全系教师参考学习。教案上交时须交验电子文本 , 由系教学档案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