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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9-15  点击:

<2017年5月17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要求,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员思想作风建设,分析问题、沟通思想、明确方向,根据《中国共产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召开时间

每年12月份集中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需要适时安排。

二、参加人员

本支部全体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党员,由本人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委托或由党组织指定其他党员代为发言。

三、会议形式

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

四、会议内容

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中心内容是组织全体党员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五、基本程序

1.做好会前准备。

党支部要提前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党支部中有领导干部党员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同志对他的意见,并在会前反馈给本人;会议时间要提前2至3天通知本支部党员。
    2.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每位党员都要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支部书记应率先垂范,带头发言。

3.做好会后工作。

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会议召开情况,请求上级党组织的指示。